2016-12-14 08:58:09.0 出处:财金处
根据保监会、湖南省政府有关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(以下简称“双公示”)工作的要求,湖南保监局着眼于有效发挥信用信息对“放管服”工作的支撑作用,在提升现有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基础上,专人负责,优化流程,认真落实、规范推进“双公示”工作。
一是细化实施方案。鉴于“双公示”工作时效要求高、任务紧,根据“谁产生、谁提供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各业务职能处室指定专人负责分类归集公示相关信息数据。
二是全面梳理目录清单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“权力清单”和“责任清单”,全面梳理并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,其中行政许可公示5项,行政处罚公示4项。
三是优化工作流程。结合现有保监会OA办公系统,加强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制发公文环节与信用信息采集的衔接,确保“双公示”工作满足时效性要求。下一步,我局将进一步建立“双公示”工作长效机制,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快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,加快数据标准化采集,以高效准确实现信用信息数据的公示和交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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